根据《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后备案的通告》(2021年第160号) 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制度。 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根据政策规定,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 多证合一 登记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3、预包装食品取得备案后,若增加其它食品项目,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撤销备案。 6、其它所需材料。如果经营面积在50平及以上,还需要提供安全员的健康证和管理证。 不管是备案还是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各位创业者都应该积极配合,否则无证或无照经营的话,会被罚款或受到更加严重的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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